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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_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细则全文

tamoadmin 2024-09-02
1.2021中超升降级规则2.b类赛事是什么意思3.承办一项体育赛事需要什么资质4.[电子竞技管理办法的法理思考]电子竞技管理办法5.重大体育赛事的治理模式6.

1.2021中超升降级规则

2.b类赛事是什么意思

3.承办一项体育赛事需要什么资质

4.[电子竞技管理办法的法理思考]电子竞技管理办法

5.重大体育赛事的治理模式

6.举办艺术体操比赛是向什么部门备案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_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细则全文

竞赛规则

(一)比赛的场地器材和设备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械需经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可选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的器械作为比赛器械。为了使中国运动员适应世界大赛需要,标枪须准备男子85、80、75米级及女子65、60、55米级各2枝钢枪。

铅球、链球须准备不同直径的器材。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第187条2执行。赛区须准备投掷器材检测仪,赛前由技术主管和技术官员检查。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本人注册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将进行检查。

(五)由赛区准备录像设备,对比赛进行集。

(六)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执行。

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并颁发成绩证书。

(二)如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只录取前3名,7-8人录取前6名。

报名、报到与技术会议

(一)网上报名:赛前30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15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网址:.athletics.org.cn)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电话:010-87167507;传真:010-67140801;邮编:100763

(二)赛区联系: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比赛前2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大会提供住宿、市内交通,其它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各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每人交200元竞赛安排损失费。编外工作人员费用自理。

(四)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五)技术会议: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1名领队和1名教练员参加。

赛事代表

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选派技术代表2人、技术官员和部分裁判员10人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田径字〔2016〕61号)选派。

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35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

2021中超升降级规则

运动员喝红牛不会被禁赛。

红牛组方更适合运动员和体力劳动者,补充能量、电解质和水分,兴奋中枢神经。红牛中含有,目前已经被列入世界反机构的,违禁药物候选名单,但是没有最终列入违禁药物中,所以可以喝的。

法律依据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在协会章程中规定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内容,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的团体标准、奖惩措施、信用管理、反工作等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b类赛事是什么意思

2021中超准入名单:广州队、北京国安、上海海港、山东泰山、重庆两江竞技、上海申花、河北队、河南嵩山龙门、天津津门虎、广州城、大连人、深圳队、青岛队、武汉队、长春亚泰、沧州雄狮。

虽然中国足协目前还未公布完整的2021赛季中超联赛日程安排表,但根据江苏足协官方微信公众号的确认,2021赛季中超将在4月20日打响,直到12月份完成整个赛历。随着联赛名单的确定,如今距离中超联赛的开打越来越接近。根据《足球报》给到的最新消息,2021赛季联赛升降级规则确认,中甲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将获得直接升入中超联赛的资格,而2022赛季中超将扩军至18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统称。

第三条 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坚持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体育赛事活动服务。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

承办一项体育赛事需要什么资质

B类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体育赛事。

我国举办的国际性体育赛事:

(一)A类赛事: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的国际体育赛事,以及举办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

(二)B类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体育赛事;

(三)C类赛事: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由地方主导,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体育赛事。

国内体育赛事申办

第八条?申办由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由申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按照现行的审批程序执行,报院批准举办。

第九条?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名录》内所列举的体育赛事,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承办单位和举办地点。

第十条?全国单项协会举办的特殊运动项目体育竞赛按照现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取消审批,合法的法律主体(包括全国单项协会)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自行确定或协商确定举办地点。

以上内容参考:六盘市人民-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电子竞技管理办法的法理思考]电子竞技管理办法

办赛仍须给予批准

在《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于举办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个人有明确规定。所谓取消赛事审批,仅是取消过去体育赛事和活动必须经过体育局审批这一步,但仍须在赛事举办区域拥有管辖权的人民给予批准。如果要举办公开的活动甚至比赛,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举办活动的单位必须拥有具备经营权限的工商执照,如果是在民政局注册的,也要根据资质是否具备举办竞赛和活动的权限来定,涉及收费的,必须有税务登记,涉及商业赞助的,也必须有工商备案登记。”

重大体育赛事的治理模式

责任编辑/柚 子 为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加强电子竞技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电子竞技运动健康、稳定发展,9月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了5项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规章。对于一直苦于无法可依的电子竞技业界来说,上述一系列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实在不亚于久旱逢甘霖。当然,由于各种原因,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可商榷的地方也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依据

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都需要明确的权力基础(或者说法律根据),而体育总会此次颁布电子竞技规章的法律根据在于我国《体育法》以及根据《体育法》设立的《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颁布施行的我国《体育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院体育行政部门或者由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制定。”

在《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中规定:“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依据上述法律精神,单项竞赛运动的全国性协会纷纷确立了本项目的管理办法,比如我们熟悉的足球、篮球和拳击等等。而电子竞技规章的特殊性在于,它的颁布与负责单位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见《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而不是理论上的电子竞技全国协会(当然,这个单项协会目前还未设立)。当然,体总方面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填补电子竞技领域立法空白的巨大贡献,至于先把办法定下来,再设立单项协会(甚至不设立单项协会)的特殊做法利弊如何,这里且不做评论。

篮协管理篮球、足协管理足球,是不是电协管理电子竞技就理所当然了呢?也不尽然,在最近针对足球领域违法现象的研究中,法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的观点:

1998年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管理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织,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直接规定社会团体(编者注 参见前引《体育法》第31条)具有行政管理权,使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名不符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和院对全国性单项运动比赛的行政管理权。

《宪法》规定院即中央人民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而《体育法》规定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设立了“二”,变相地否定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违背了《宪法》,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修改《体育法》,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使社会团体真正成为实现共同意愿的自律性社会组织。

我们把足球已经出现的问题放在电子竞技思考,不难预想电子竞技协会设立之后的情形 虽然未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负责人是国家体育总局委派的,但其行政性管理权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如受到处罚的个人或者俱乐部不服处罚而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提起行政诉讼,肯定不能把国家体育总会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一般地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是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一方面,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立法机关授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理论上应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行为承担责任;但如被处罚的俱乐部把立法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也肯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不受中国法律制约的,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

当然,上述奇怪的法律现象不止电子竞技一个项目会遇到,所以前述电子竞技规章存在将来修改《体育法》之后需要重新订立的可能。虽然我们现在讨论一个尚未存在的单项协会多少显得杞人忧天,但是按照法规和体育领域的实践,我国出现电子竞技协会只是早晚的事情,上面的分析也不算无的放矢吧。至于中国电子竞技会不会变成又一个中国足球,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未来手握生杀大权的“电协”态度如何了。从这个意义看,电子竞技协会后于电子竞技管理办法诞生,也不见得就是坏事。

规章的法律体系

虽然本次国家体育总会颁布了5个电子竞技相关管理办法(其中4个为试行),看似复杂,但是熟悉我国体育立法的人都知道,这些立法活动都是有所本的。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除了作为直接法律根据的《体育法》(需要指出的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本源),《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都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大部分通则性条文也完全一致。

而《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和《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积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类似于其他单项协会为协会管理项目所做的单项运动竞赛规则与规定,虽然具体规则具有特殊性(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竞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立法性质上还是高度统一的。

所以从立法结构上说,本次体育总会颁布的5个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子竞技运动的主要领域,在法规的完备性上还是做得相当充分的,符合单项协会对所管理项目所达到的立法标准。形成了竞赛组织管理(《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运动员管理、裁判员管理和项目规则紧密联系的管理体系。当然,电子竞技业界关注点显然不在规章的“共性”,因为只有特殊规定才与业界的利益息息相关。

管辖范围

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的单位和个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全国体总秘书处”)负责全国电子竞技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及推广、普及等工作,实施电子竞技比赛的具体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管人的是体总秘书处,被管的是一切在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项目的团体和个人。

目前业界关注的一些条目,比如赛事的分级审批制度(第四条规定涉外以及全国赛事须由省级体育部门申请体总批准等)以及赛事相关名称的特殊规定(第八条: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 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其实只是参考我国各单项协会规章的立法成例,具体条款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毫无二致,只是电子竞技行业以前没有出台正式的体育部门竞赛规范,大家一时难以接受其中的一些提法罢了。

在总纲性质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很难判断如下这个问题 什么性质的社会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比如,如何定义“电子竞技竞赛”这一概念?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显然,电子竞技比赛项目属于其中的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可是,我们依旧无法明确判定某项社会活动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电子竞技竞赛活动,比如目前NBA Li ve不在电子竞技比赛项目之列,那NBALive比赛就不可能属于电子竞技竞赛,这个比赛能否使用“电子竞技”作为赛事名称?举办这样的比赛需要不需要受到《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约束?这都是我们目前无法回答的问题。

与此相反,在摩托艇、汽车运动,体育舞蹈等新兴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管理办法中,都有对该项目的明确定义,如《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摩托车竞赛活动为:(一)……”,以及《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汽车运动或活动系指……其中包括:……”

纲举目张?

正式颁行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显然非常重要,不但明确了比赛项目(十四、比赛项目 本规则规定比赛项目,自颁布起实施,各单项版本序号和规则细则由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委员会指定更新和废止比赛项目),还明确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赛场和设备。

虽然单项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做出直接规定的情况很多(比如台球、门球等),但是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中看到大量的电脑软硬件术语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而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的第二部分中,对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比赛规则。

而《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分别规定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裁判员、运动员和俱乐部准入机制,这些规定大部分与通行规定相同,特殊规定主要在于裁判员的选择录用办法、俱乐部资格认证以及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

罚则说明

所谓罚则,就说规定违反法规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而遵守一个法规会带来的良性后果和违反它会带来的惩罚显然是个体权衡利弊的必要参考条件。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体育部门因为欠缺执法权,所以对于一般性民间活动不会加以干涉,除非是社会影响较大、商业色彩较重的社会活动才会主动管制。而且体育管理法规的罚则一般较轻,体育部门的处罚决定往往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得以执行。

本次的电子竞技管理法规罚则也保持了上述特点,比如《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赛事审批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赛事的处罚:……” ,以及第二十五条:“电子竞技比赛的举办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兑现奖金,全国体总秘书处和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协助参赛运动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目前尚未有实际适用上述法规的案例出现,所以我们可以用类比的方法对上述罚则进行解释:在中国登山协会2004年《关于“中国陵川2004年户外运动邀请赛”发生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通报》中,有以下几个要点:“一、组织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体育竞赛管理的规定,擅自办赛,终酿恶果。……其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全国性、国际性户外运动赛事,属于非法办赛。”、“三、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陵川”造成的一切人员损失,由组织方及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者承担。”

在上述《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电子竞技竞赛管理的通行模式,简要地说,体育部门的执法权重点在明确赛事的性质和责任归属,而对于赛事参与者来说,赛事进程(也就是赛事审批和监控带来的影响)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今年电子竞技业界也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年初的WEG大师赛,正是由于类似的法律问题而导致赛事停摆长达一个月,这恐怕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举办艺术体操比赛是向什么部门备案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主体日益多元、竞赛项目日趋多样、参赛人群日渐增多,体育赛事活动监管面临新的变化和更高要求,努力提升体育赛事活动治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顿行动,制定管理办法,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培训管理制度等举措,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圆满举办保驾护航。

赛事申办

(一)申办国际体操赛事应按照《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执行。

(二)申办总局体操中心或体操协会主办的各类全国体操赛事,须按要求参加总局体操中心或体操协会组织的赛事公开征集,通过征集程序取得办赛资格。

(三)申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性赛事和其它级别的地区性体操赛事,可参照上述申办程序执行。

赛事管理与监督

(一)在中国境内由总局体操中心和体操协会主办或共同主办、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主办我国承办的国际、国内体操赛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国际体操赛事

包括国际体联、亚洲体操联合会(以下简称“亚体联”)授权我国承办的国际赛事和我国举办的国际邀请赛等。授权我国举办的赛事,执行国际体联和亚体联确定的参赛单位资格、竞赛规程、比赛规则和奖励办法等。其它国际邀请赛执行国际相关规定、规程、规则或自行确定。

2、国内体操赛事

全国体操赛事由总局体操中心和体操协会主办和监管,并根据赛事性质确定参赛单位资格、竞赛规程、比赛规则等。赛事时间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协商后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性体操赛事可在举办前至少30天向总局体操中心和体操协会备案,但由其主办单位自行监管。

其它级别的地区性体操赛事须在举办前向本地区体操业务管理单位或体操协会备案,并由其负责具体监管。